(一)孩子不满两周岁时,母亲若无不宜抚养的情况,应积极争取抚养权,比如证明自己有稳定的生活环境和足够的精力照顾孩子。若母亲存在不宜抚养情形,父亲可收集相关证据争取。
(二)孩子已满两周岁,父母可先协商抚养问题。若协商不成,双方都要展示自身优势,如提供稳定的收入证明、良好的居住环境等证据,以证明能给孩子更好的成长条件。
(三)孩子已满八周岁,父母要尊重孩子意愿,与孩子充分沟通,了解其想法。
(四)若父亲长期与儿子共同生活,可提供相关证据,如邻居证言、学校证明等,表明改变生活环境对孩子健康成长不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