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试用期内用人单位无过错,劳动者主动辞职,应做好工作交接等离职手续,无法获得经济补偿。
(二)若用人单位存在未按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缴纳社保等过错,劳动者可收集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社保缴纳记录等,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
(三)计算经济补偿时,根据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劳动者可与用人单位协商补偿事宜,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