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者发现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后,应及时向劳动行政部门反映,让其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工资。
(二)在劳动行政部门规定的期限内,密切关注用人单位是否支付工资,若逾期未支付,就可要求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获得赔偿金。
(三)在日常工作中,注意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和工资数额的证据,像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为后面维权做好准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