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终局裁决情况:单位不能直接起诉,应在收到裁决书3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申请时要明确理由,比如适用法律法规错误、仲裁委无管辖权、违反法定程序、证据伪造等。
(二)非终局裁决情况:单位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15日内向法院起诉。在此期间,要做好证据收集等诉讼准备,积极应对后面法律程序。若期满不起诉,裁决书就会生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第五十条规定,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