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检察院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会继续被关在看守所,接下来依次进入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此时嫌疑人及其家属可委托律师,让律师及时跟进案件进展,提供法律帮助。
(二)若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应马上释放犯罪嫌疑人。若还需继续侦查且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会对其采取相应措施。嫌疑人可准备好保证金或保证人申请取保候审。
(三)若公安机关因证据不足等原因,在37天内直接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会被释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