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公司未为员工缴纳社保,员工有权要求补缴,若有损失公司需赔偿,员工以此解除合同可获经济补偿,协商不成可投诉或仲裁。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为员工缴纳社保是公司的法定义务。公司未缴纳社保,员工可要求其补缴。若因未缴纳社保使员工无法享受社保待遇而有损失,像无法报销的医疗费等,公司要承担赔偿责任。若员工以未缴纳社保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能按工作年限获得相应经济补偿,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员工可先和公司协商,协商无果可向社保经办机构投诉补缴,也能申请劳动仲裁主张补偿和赔偿。如果您在这方面遇到问题,可向我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