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撤销劳动争议开庭分仲裁和诉讼阶段处理。仲裁阶段申请人可向仲裁委撤申请,撤回后一般可再申请;诉讼阶段原告向法院提交撤诉申请,符合条件法院准许,无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再起诉法院不受理,都要及时按程序操作。
法律解析:
在劳动争议处理中,仲裁和诉讼阶段撤销开庭有不同规定。仲裁阶段依据相关法律,在仲裁庭裁决前,申请人有撤回仲裁申请的权利,仲裁委通常会准许。申请人再次以同一仲裁请求申请仲裁,仲裁委也会受理,这保障了当事人一定的仲裁权利。进入诉讼阶段,根据法律,原告撤诉需向法院提交申请书,法院会审查撤诉的自愿性及是否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等。经审查符合条件才会裁定准许。若撤诉后无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法院不予受理,是为防止当事人滥用诉讼权利。若你在劳动争议撤销开庭方面遇到问题或有相关法律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