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有约定的情况:仔细查看合同条款,明确约定的逾期付款期限。当付款方逾期达到该约定期限时,守约方收集好对方逾期付款的证据,按照合同约定的解除程序进行操作。
(二)合同无约定的情况:付款方逾期付款后,守约方应及时发出书面催告通知,明确告知对方在合理期限内履行付款义务。合理期限要结合合同性质、交易习惯来确定。在对方仍未履行时,守约方准备好相关催告和付款情况的证据,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