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非法转包中发生工伤,劳动者可要求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工伤保险责任。若发包方推诿,可收集相关转包证据及自身工伤证据,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维权。
(二)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前,应提前收集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等,以及医疗机构诊断证明。
(三)准备好材料后,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在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调查核实时,积极配合提供信息。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