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公司以威胁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