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我去年在我们这边的果树小区买了一套房子,现在我办理房屋登记需要合同,但是丢了,问一下个人的房屋买卖合同丢失怎么办呢?

帮助10人 530浏览 匿名 2018-03-13 佳木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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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共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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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房屋买卖合同丢失情况处理如下:
    一、查看产权证是否还在,合同只是对开发商的约束。
    二、询问开发商是否有电子合同。
    三、去当地的房管局,看是否有记录。
    四、房产过户登记,如果登记了,就可以证明房子的所有权是归属,补办房产证即可。
    如果没有办理登记,即房管部门的登记是原房东的,则他对房子有所有权,房屋买卖合同丢失,就无法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
    全文
    10 2018-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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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对于房屋买卖合同丢失怎么办,可以到开发商或房屋所属房地局补办,一般是将留底的一份合同的原件拿给你看然后给你一份复印件,相关机构再在此复印件上盖章,法律效力同等原件。这里指的相关机构原则上是房地局也叫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
    全文
    7 2018-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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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的房屋买卖合同丢失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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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丢失怎么办
可以到开发商或房屋所属房地局补办,一般是将留底的一份合同的原件拿给你看然后给你一份复印件,相关机构再在此复印件上盖章,法律效力同等原件。这里指的相关机构原则上是房地局也叫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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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20年前买的供销社地皮现在能卖吗
[律师回复] 解析:
购买的地产并非永远归属于您。
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长期限是根据不同用途而设定的:
1.用于住宅建筑的土地为七十年;
2.用于工业建设的土地则为五十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以及体育事业用地的使用期限皆定为五十年;
4.用于商业、旅游、娱乐设施建设的土地使用权期限为四十年;
5.用于仓储设施建设的土地使用权期限为五十年;
6.综合性或其他用途的土地使用权期限也为五十年。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土地使用权的获取途径:
1.出让,这是一种通过公开招标、拍卖、挂牌以及协议等方式进行的土地使用权交易;
2.划拨,这种方式是指政府无偿将土地使用权授予个人或企业,但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转让,这是指个人或企业将已获得的土地使用权出售、交换或赠予他人。
其次,关于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法律规定如下:
1.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作为土地所有者,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期限内授予土地使用者,同时要求其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该过程需签订出让合同;
2.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应遵循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署;
3.土地使用者应在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六十日内,全额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若逾期未能全额支付,出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总的来说,在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前提下,必须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书。
此外,除了划拨用地以外,国有土地使用权是存在出让年限的,最长可达七十年,最短则为四十年。
如遇国家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情况,应根据土地使用者实际使用土地的年限及开发土地的具体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
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
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三百五十八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前,因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该土地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对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给予补偿,并退还相应的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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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丢失去哪补办
1、没有做预售登记前: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缴纳工本费约二百元左右。2、做完预售登记,没办理银行按揭前:采取的措施是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到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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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外卖吃拉肚维权去哪
[律师回复] 解析:
当消费者在享受外卖服务过程中遭遇身体不适状况时,以下几种途径和策略可以作为参考,用以有效地提出申诉并维护个人的合法权益:
(1)即时与订购服务的外卖商家取得联络。
首要的任务便是试图通过协商解决问题,共同寻找最合适的解决办法,同时尽可能争取合理的赔偿要求;
如果协商未果,接下来可以考虑采取更加深入的应对措施。
(2)通过电话的形式向对应的投诉机构求助。
例如,您可以拨打国家设立的食品药品投诉专用电话12331,或者是国家消费者权益保护热线12315进行举报和投诉。
(3)向相关的政府职能部门提出申诉申请。
这其中可能涵盖了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卫生局以及消费者协会等多个相关部门。
特别是在情况较为严重的时候,甚至可以考虑通知医药监督管理局或者本地的医疗协会。
(4)提供必要的证据资料。
这些资料可能包括由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书、外卖订单信息、支付凭证等,以证明所述的身体不适确系由外卖食品引起。
(5)依据法律法规行事。
如果有必要的话,您还可以选择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承担经济赔偿责任或者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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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拐卖儿童罪如何判刑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拐卖儿童相关罪行的判决结果如下:
若行为人构成了拐卖儿童罪名,那么他将被处以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同时还需在量刑之后缴纳罚金;
然而,如果犯罪分子具备法定加重处罚的条件,那么其面临的刑罚则会升级至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徒刑,与此同时还需要付出罚金或接受没收财产的处罚;
但如果情节特别恶劣,那么罪犯可能会被判处死刑,并且还须接受没收全部财产的严厉惩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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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丢失怎么办才好
可以到开发商或房屋所属房地局补办,一般是将留底的一份合同的原件拿给你看然后给你一份复印件,相关机构再在此复印件上盖章,法律效力同等原件。这里指的相关机构原则上是房地局也叫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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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组织卖淫罪能取保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我国刑法典中,组织卖淫罪的被告人同样有被取保候审的可能性。
据现行法律条文所明示的内容来看,取保候审的适用标准具有两项相互对应的构成要素:
积极条件与消极条件。
其中,积极条件主要包含以下四点:
(1)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被告人;
(2)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通过取保候审方式不会对社会产生重大危害的被告人;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被告人,通过取保候审方式也不会对社会产生重大危害的情况;
(4)在羁押期限即将届满时,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被告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犯前两款罪,并有杀害、伤害、强奸、绑架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组织他人卖淫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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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屋买卖合同丢失应该怎么办
二手房买卖合同丢失能补。二手房买卖合同不用办理预售登记手续,如果在过户之前丢失买卖合同可以与对方协商,再补签一份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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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农村房屋后排水纠纷,如何依法解决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法律程序启动前,
首先会启动调解程序。
倘若调解无法达成共识,则将依法提起诉讼。
在邻里关系处理过程中,通常需要关注以下常见的法律权益:
首先是财产或者建筑物范围内由于历史原因所形成的通道,无论是土地还是建筑物的所有者或者使用者,均应当尊重和保障他人的通行权,不得随意阻碍或者堵塞;
其次,当有一方因为建筑施工或者铺设道路、架设电线等必要原因而需要暂时占用他方土地时,他方应当提供便利,但是施工方也应当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完工之后应当及时恢复原状,对于因此产生的任何损失,应当给予相应的赔偿。
此外,对于自然水流,相邻各方都拥有使用权,任何人不得擅自堵塞或者排放;
最后,如果有一方必须经过另一方的土地来排除积水,那么另一方应当予以许可,但是使用者也应当采取适当的措施以尽量减少损失,并且向对方支付相应的损失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条
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房屋土地被征收补偿依据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我们国家关于征地补偿方面的相关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该法规明文规定了征地过程中涉及到的土地价格补偿款项应当根据被征收土地在前三个会计年度中的年平均产量作为基准来予以确定;
另外,对于土地上附着物以及青苗等的补偿标准,则由各省、自治区及直辖市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并加以明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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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房屋买卖房权证丢失怎样过户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民法典中房屋买卖房权证丢失怎样过户,房产证挂失补办手续申请: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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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和现房,有何法律差异
[律师回复] 解析:
商品房预售及现售的显著差别在于如下几个方面:
1.所面临的风险程度各异。
商品房预售交易达成之后,由于种种不可预测的因素,如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困难、市场环境的变化等,可能导致商品房无法按期完工或者交付,甚至即使房屋顺利竣工,也可能存在各种质量问题,从而使得购房者无法真正实现对该商品房的所有权。
因此,相较于商品房现售,商品房预售对于购房者来说无疑具有更高的风险性。
2.交房日期的差异明显。
在商品房预售阶段,房屋尚未完全建造完毕,需待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后方能正式交房;
然而,在商品房现售的情况下,买卖双方签署合同后即可立即办理交房手续。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条
商品房销售包括商品房现售和商品房预售。
本办法所称商品房现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房价款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的行为。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
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四)已通过竣工验收;
(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七条
开发企业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证件(复印件)及资料:
(一)本办法第五条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证明材料;
(二)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和资质等级证书;
(三)工程施工合同;
(四)商品房预售方案。
预售方案应当说明商品房的位置、装修标准、竣工交付日期、预售总面积、交付使用后的物业管理等内容,并应当附商品房预售总平面图、分层平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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