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合同不是都要经过撤销。无效合同就是合同虽然成立了,但是因为缺少生效的条件,在法律上从一开始就没有法律效力。它的无效是法律规定的,不需要当事人去主张,也不用经过撤销的程序。
像一方用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还损害国家利益的;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以合法的形式去掩盖非法目的等这些情况,合同直接就是无效的,不存在撤销的问题。
可撤销合同则需要通过法定程序来撤销,比如因为重大误解订立的、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等,受到损害的一方有权利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去变更或者撤销。所以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不一样,无效合同从一开始就是无效的,不需要经过撤销这个环节。总之,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在效力认定和处理方式上存在明显差异,要准确区分,避免混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