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购房者遇到开发商延期交房,若购房合同无特殊约定,应先书面催告开发商,明确告知其在合理期限(一般为三个月)内交房。
(二)保留好催告的证据,如快递单据、短信记录等。
(三)若合理期限过后开发商仍未交房,购房者可书面通知开发商解除合同,并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四)若购房合同中明确约定无需催告可直接解除合同,购房者可按合同约定直接书面通知开发商解除合同并追究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