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在一房多卖中,房屋所有权归属有明确的履行顺序。若房屋已过户登记,已办理过户的买受人能优先获得房屋所有权,因为过户登记是房屋产权转移的关键标志。
(2)若均未过户,房屋已交付的情况下,合法占有房屋的买受人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交付房屋使买受人实际控制房屋,体现了一定的交易稳定性。
(3)若既未过户也未交付,先行支付购房款的买受人可优先。支付购房款是履行合同的重要表现,显示了其交易的诚意和能力。
(4)若上述情况都未发生,则合同成立在先的买受人优先。合同成立时间反映了交易的先后顺序。同时,出卖人一房多卖属违约行为,未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买受人可追究其违约责任并要求赔偿损失。
提醒:购房者遇到一房多卖情况要及时保留证据,追究出卖人责任,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