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欠薪追讨受仲裁和诉讼时效约束。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为一年,从当事人知晓或应当知晓权利被侵害起算。若存在主张自己的权利、请求救济或对方同意履行等情况,仲裁时效中断并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可导致时效中止,原因消除后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时追讨欠薪不受一年仲裁时效限制,终止后需在一年内提出。对仲裁结果不服起诉的,适用三年民事诉讼时效。
为有效追讨欠薪,劳动者应及时关注自身权益,在知晓权利受侵害时尽快主张。遇到欠薪情况,可积极向企业主张自己的权利或向有关部门请求救济,使仲裁时效中断。若遇不可抗力等导致无法申请仲裁,要留意时效中止及恢复情况。劳动关系终止后,务必在一年内申请仲裁,若对仲裁结果不服,在三年内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