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借款人给儿子买房,执行其财产要分情况。债务形成前买房且购房款来源合法,一般不能直接执行;债务形成后买房可能涉及恶意转移财产,债权人可提起撤销权诉讼,判决撤销后可执行;能证明借名买房事实也可申请执行,执行需按法定程序进行。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对于债务形成前借款人给儿子买房且资金来源合法的情况,该房产已合法转移给儿子,通常不能直接执行。而债务形成后买房,若借款人是为逃避债务以不合理低价转让或无偿转让房产给儿子,损害了债权人利益,债权人可行使撤销权。当法院判决撤销转让行为后,房产恢复为借款人财产,就能进入执行程序。若购房款实际由借款人出资却登记在儿子名下,债权人证明存在借名买房事实,也可申请执行该房产。执行财产关乎当事人重大权益,过程复杂且需严格依法进行。若遇到此类情况不知如何处理,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