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劳务关系中人身损害赔偿责任承担分情况,提供劳务方因劳务自损按双方过错担责,有过错会减轻接受方赔偿责任;因第三人行为受损,提供劳务方有权向第三人或接受劳务方索赔,接受方补偿后可追偿。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在劳务关系里,当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身受到损害,依据双方过错来确定各自应承担的责任。若提供劳务一方存在过错,那么接受劳务一方的赔偿责任会相应减轻。要是损害是由第三人行为导致,提供劳务一方有两个索赔途径,既可以要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能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而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向第三人追偿。就像雇员在工作中因雇主未提供安全环境受伤,雇主有过错需担责;若雇员自身操作不当也有过错,双方按过错比例分担责任。若雇员被第三人伤害,第三人要担责,雇主可依雇员请求先补偿再追偿。若遇到劳务关系中人身损害赔偿责任承担的复杂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