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朋友出去找工作的时候被一家黑心公司骗签合同,现在签订了无效合同,无效合同的司法审查怎么规定的?

帮助5人 7.4k浏览 匿名 2018-03-16 吉林吉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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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念,这种承包合同是有效的,不应予以禁止,否则就违背了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原则。无效合同的司法审查另一种观点认为,公司承包经营改变了公司法预先设计的的公司内部股东会、董事会(董事)、监事会(监事)和经理分权治衡的治理结构及其权限安排,违反了股东有限责任原则,在公司有盈利的情况下也违反了公司法(修订前的公司法)第177条第4款关于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进行利润分配的规定,所以,公司承包合同为无效合同。江平教授也认为,按公司法成立的公司不能承包,它应该按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会来管理,不能按承包一个人说了算。②从反对公司承包的理由可以看出,持这一观点的人认为,虽然公司法没有明确规定公司不能承包经营,但是若公司实行承包经营就违反了公司法的某些强制性规定,该合同即具有违法性,故应为无效合同。  综合以上两种观点不难发现,二者分歧的根源在于公司承包所涉及的上述公司法条款究竟是属于公法(或强行法)还是私法(或任意法)的范畴,或者两者兼而有之?如果属于私法或任意法的范畴,则依据“法无明文禁止即享有权利”的现代司法理念,在公司法没有禁止公司承包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承包经营合法有效,理应受到法律的保护。但如果属于公法或强制法的范畴,那么,“法无明文禁止即享有权利”这一理念是否同样可以适用并用于判断公司承包经营的法律效力?  黄明耀博士在《民法适用基本问题研究》的一段话对“法无明文禁止即享有权利”这句话作出了精辟的阐述:“民法是权利法,民事主体民事权利的广泛性,决定了国家非基于特殊需要,一般不得限制或禁止当事人为民事行为,故尔除非国家立法的特别禁止或限制,应推定当事人可以为一切行为,所以,凡国家法律未设禁止性规定者,当事人即享有权利。值得注意的是,笔者的上述观点实际上设置了这样一个前提,即一定要正确区别公法关系与私法关系。就公法关系而言,法律没有授权即不得为之,否则便是违法。”③据此理论,若公司承包经营合同违反公司法所调整公法关系,则该合同为无效合同;若没有违反,则应为有效合同。  从公司承包经营的特点来看,公司承包之后,公司的决策实际上将全部由承包者一人作出,公司法预先设定的股东会、董事会(或董事)、监事会(或监事)分权治衡的法人治理结构荡然无存。而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必须设立股东会、董事会(或董事)、监事会(或监事)并按照公司法安排的各自权限进行运行,这是公司法强行性的规定,属于公司法所调整的公法关系,不容许当事人之间通过私法约定使之变更为一人承包经营,从而使股东会、董事会(或董事)、监事会(或监事)形同虚设,沦为空架。据此,在公司法没有允许或授权当事人在公司运行过程中可以变股东会、董事会(或董事)、监事会(或监事)分权治衡的法人治理结构为一人承包经营的情况下,当事人无权通过契约关系加以变更,否则即为违法,签订的合同亦属无效合同。基于此,笔者也赞同公司承包经营无效的观点。  通过上述对公司承包合同的法律效力进行的分析、审查,笔者得出一个这样的结论:对隐性无效合同的审查应当把握这样的一个原则,即在涉及私法关系,法律无禁止性规定者,当事人享有权利,他们之间签订的合同有效;但在涉及公法关系,法律无授权性的规定者,当事人不享有权利,他们之间所签订的合同无效。把握这个原则一个重要的前提就是,首先要判断并认定当事人所签订的合同具体内容是涉及公法关系还是私法关系,在实务中应当予以充分注意。但由于对公法和私法的划分学说甚多,迄今并无任何方法能够完全厘清其界限。有学者主张“凡是以容许自由决定的法律为主的是私法,决定时需受法律授权拘束的法律是公法”,④在实务上倒不失为一条较为可行的判断法则。 (三) 在诉讼程序上对无效合同的审查。 因为无效合同具有严重的违法性,所以,法院在受理案件后应该主动对合同的效力进行审查,而不受当事人是否在诉讼过程中提出合同效力问题的限制。关于这一点在诉讼法理论和实务上基本都没有什么争议。现在一个有争议的问题是:一审法院认定合同效力有错误而上诉的
    一方当事人也没有对合同的效力问题提出异议,二审法院是否还要对合同效力进行审查? 一种观点认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二审法院仅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如果上诉人在上诉请求和事实、理由中都没有对合同效力问题提出异议,则二审法院不应再对合同效力进行审查。因为,上诉请求亦属于当事人请求权的范畴,当事人有权自己作出提或不提某个请求的处分。另一种观点认为,对合同效力确认不属于当事人处分民事权利的范畴,它是法律赋予人民法院的职权,况且有效合同和无效合同的处理后果迥然不同,对合同效力的正确认定是保证判决正确的前提。所以,不论当事人在二审诉讼程序是否提出这个问题,法院都应当主动审查。笔者赞同第二种观点。 事实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原审法院确认合同效力有错误而上诉人未对合同效力提出异议的案件第二审法院可否变更问题的复函》[经函(1991)85号]也明确指出,“如果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原审对上诉请求未涉及的问题的处理确有错误,应当在二审中予以纠正”。这说明,在诉讼程序上,人民法院对合同效力的审查是始终贯穿于诉讼的整个过程的,它不受当事人是否在诉讼过程中提出,也不受人民法院审级的影响。 二、无效合同与诉讼时效问题的探讨。  这一节主要讨论两个问题:其
    一,无效合同的宣告是否受诉讼时效的限制?其
    二,合同被认定无效后产生的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是否受诉讼时效约束及诉讼时效期间应当从何时计算?  (一)法院确认合同无效不存在诉讼时效问题。  理由主要有两点:其
    一,如上文所述,在诉讼过程中对合同效力的审查是法律赋予法院的职权,只要讼争合同被提交法院作为证据,法院都应当首先对它的效力进行审查,而与无效合同存在的时间长短无关。从实务的角度来看,若法院对无效合同的宣告也存在诉讼时效的话,按照我国一般的两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则会有相当一部分的合同当事人要求法院确认合同无效会被驳回诉讼请求。如果这样就会产生一个问题,虽然基于无效合同而受领相对人的给付在实体法上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构成不当得利,但是在程序上,给付人请求宣告合同无效并要求返还的请求却又因超过诉讼时效而被驳回。这无异于保护了受领人的不当得利;  其二、确认之诉是原告请求法院对当事人之间争议的实体权利或法律关系存在与否通过裁判进行确认的诉讼。确认之诉的诉讼标的是原告关于实体权利或法律关系存在与否的主张,⑤它不涉及给付问题。因为只有在法院确认当事人间存在实体权利或法律关系后,给付义务才随之产生。而我国诉讼时效的客体包括债权的请求权,基于侵权行为的请求权,基于无因管理的请求权和不当得利的请求权。⑥上述各请求权因基础权利而发生,又因基础权利的不同而呈现不同的形态。⑦而对确认之诉的当事人双方而言,其是否存在实体权利或法律关系尚须等待法院的裁决才能得以确定,所以,在法院未作出裁决之前,当事人之间的基础权利是不存在的。换句话说,在法院未对双方争议的实体权利或法律关系存在与否作出判决之前,诉讼时效所指向的客体—请求权所依附的基础权利也就无从谈起。所以,诉讼时效不能适用于确认之诉。因此,法院在确认合同无效时也无须考虑诉讼时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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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2018-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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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合同的司法审查的法律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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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起诉羁押必要性审查的问题有哪些?
审查起诉羁押必要性审查的问题有:审查人员存在认识偏差、法律规定不完善,导致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可操作性不强、变更强制措施有脱保风险、缺乏行之有效的替代性强制措施等。羁押作为最严厉的羁押措施,是对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权的限制,遵循“不羁押为常态,羁押为例外”的原则,在采取羁押措施的时候应该相当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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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取保候审随时会被收监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在被批准进行取保候审后,当事人仍然有可能面临被重新收押入狱的风险。这是因为在取保候审期间,当事人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否则便可能受到拘留甚至逮捕等严厉处罚。
此外,取保候审并不会影响到刑事案件的侦查、起诉以及审判等各个环节,人民法院将依据犯罪行为的实际情况、性质、情节以及给社会带来的危险程度,慎重考虑并依法作出判决。经过细致的审核后,如若发现需要实刑判决才能解决问题,那么嫌疑人将会被决定逮捕,并重新收监。倘若检察院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发现案情较为严重,存在逮捕必要性,或者可能判处实刑,他们也会直接决定实施逮捕,随后将案件移交至法院进行审理;反之,如果检察院认为无需逮捕,则会继续维持取保候审状态,并将案件提交至法院。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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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取保候审最高罚款多少
[律师回复] 解析:
依照相关法令之明文规定,醉酒驾驶案件中的取保候审保证金通常为人民币一千元或以上,然而具体数额仍需依据案情而定。对于不同类型的醉酒驾驶行为,所需缴纳的取保候审保证金亦有所差异。因此,在此时此刻无法准确预估具体的保证金数额,还需要结合实际的醉酒驾驶情节进行评估。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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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怎么去取保候审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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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取保候审手续的具体操作过程如下:
首先,符合取保候审标准的犯罪嫌疑人需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申请内容须满足以下任何一种情况:
(1)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将在刑期结束后独立适用附加刑;
(2)预计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通过实施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对社会产生重大危害性;
(3)若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孕妇或正在哺乳期的母亲,实施取保候审也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
(4)在羁押期限即将到期时,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此时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其次,公安机关将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严格审查,如符合条件,则会责令其提供保证人或缴纳相应数额的保证金。
然后,公安机关会向犯罪嫌疑人详细告知注意事项、应遵守的规定及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
最后,公安机关会通知并移交给当地派出所负责执行相关事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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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审查起诉的问题有哪些?
对移送审查的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并依法做出提起公诉或者不起诉的决定;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进行监督,纠正违法情况;复查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的申诉;对侦查机关认为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而要求复议、提请复核的进行复议、复核。审查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起诉或免予起诉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起诉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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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取保候审的资料家属能看吗
[律师回复] 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在解除羁押状态的前提下,取保候审人员在司法程序的特定阶段是允许与家人进行会面交流的。
首先,对于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以及被告人而言,在获得此种特殊保护措施的同时,理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未经司法机关的书面许可,严禁擅自离境或者离开所居住的城市县级行政区域范围。
其次,如若被取保候审人员的居住地址、工作单位或相关联的通讯方式有所变更,须在第一时间内将此事报告给行使职权的司法机关,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完成相关手续。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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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合同需要重视哪些问题,合同审查的方法有哪些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审查合同需要重视哪些问题,合同审查的方法有哪些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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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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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起诉阶段讯问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审查起诉阶段讯问应注意要掌握案情、讯问有针对性要讲究策略和方式等。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询问被告是必经的程序。作为办案人员,要掌握一定的方式方法,保障讯问的效果。通过讯问,办案人员要弄清案情及基本犯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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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帮信罪取保候审后起诉会怎么样
[律师回复] 解析:
在因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而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且已进入起诉阶段的情况下,可能导致以下不良后果产生:
首先,当事人可能需要面对正式的刑事诉讼程序。尽管对犯罪嫌疑人实施取保候审措施并不代表其行为不构成犯罪,也不能因此而草率地结束整个案件处理过程。相反,公安机关在完成相关调查工作之后,将会把案件移交至检察机关进行审查起诉。一旦起诉成功,人民法院将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审理,并最终做出相应的判决结果;
其次,如果经过审查发现有必要判处实刑,那么检察机关有权决定逮捕犯罪嫌疑人,并将其收押于监狱之中。反之,若经审查确认被告人无罪,则应依法作出无罪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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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电动车判决多久生效
[律师回复] 解析:
在刑事诉讼程序中,何时能够取得被盗取资料的立案结果,主要取决于案情的复杂程度和进程。
根据不同的实际状况,结果可能在数周至数月之间浮动。通常而言,案件从立案侦查到最终判决可能会经历四至五个月不等的时间跨度。当然,若案情相当错综复杂,耗时也可能相应延长,甚至达到一年以上之久。对于涉及盗窃罪的共犯者,其应受的法律制裁应依据案件的具体情节而定。
首先,对于犯罪团伙的首要分子,应按照该团伙实施盗窃行为的总金额进行惩处;
其次,对于共同犯罪中的其他主犯,则应根据他们参与或组织指挥的共同盗窃行为的数额来确定惩罚标准;
最后,对于共同犯罪中的从犯,应根据他们参与的共同盗窃行为的数额来确定量刑幅度,并在此基础上给予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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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合同应注意的问题包括什么
1、应注意合同的有效性;2、审查合同主体是否合法,对法人资格审查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1)是否依法成立;(2)有没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3)是否有自己的名称、组织结构和场所。(4)是否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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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取保候审后逮捕怎么办理
[律师回复] 解析:
倘若在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犯或被告方触碰了相关的法规条例,则其取保候审的强制性措施将得以变更。公安机关将根据实际情况制作并递交一份提请批准逮捕书至检察院进行审查,若检察院经审议后认为符合逮捕条件,便会批准予以逮捕。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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