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者可以把自己享有的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出租、入股或委托他人代耕代种,但需要遵守有关规定。土地使用权的出租,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其土地使用权租赁给承租方使用,由承租方支付租金的行为。土地出租不能改变土地使用性质,土地使用者将其土地使用权出租时,租赁双方应签订租赁合同,其地上附着物除国家和集体所有的外,可随之出租。土地使用者将其土地使用权出租后,出租方必须继续履行原承包合同或租赁合同。土地使用者可以用其土地使用权入股,参与农业生产性的股份合作经营。国家鼓励以土地使用权与外来资金、设备、技术等结合,兴办股份合作制农场。土地使用者以土地使用权入股,应当与招股方签订书面合同,并继续履行原承包合同或原租赁合同。土地使用者可以委托他人进行有偿或无偿代耕代种。两年以上的代耕代种,须经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单位同意。许里悠给他派分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