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公司主动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意味着公司提出结束劳动关系,这种情况下公司需支付经济补偿金,这是对劳动者工作稳定性被打破的一种补偿。
(2)当劳动者出现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等情况,无法胜任原工作和新安排工作时,公司无过失性辞退需支付补偿金,保障劳动者在特殊时期的权益。
(3)公司因经济性裁员解除劳动合同,为减轻经济压力而减少人员,此时劳动者权益受影响,公司应支付补偿。
(4)劳动合同期满,若公司不维持或提高条件续订,或公司主动不续订,终止合同需支付补偿金,避免公司随意终止合同损害劳动者利益。
(5)公司因破产、被吊销执照等原因导致劳动合同终止,劳动者因此失去工作,公司应给予经济补偿。
提醒:劳动者申请经济补偿金需保留相关证据,不同案情对应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