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单位不续签或降低续签条件
若用人单位未维持或提高原劳动合同条件(如薪资、职位等),劳动者因此不同意续签的,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若用人单位直接终止合同且未提供续签机会,劳动者同样有权主张补偿金。
无需支付补偿金的情形
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条件续签,但劳动者拒绝续签。
劳动者主动提出终止合同且无用人单位过错二、补偿金的计算方式
基本规则
工作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6个月以上不满1年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月工资标准:以劳动合同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加班费等,但不含福利性补贴(如住房补贴)。
特殊情况
高收入劳动者:若月工资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补偿金按3倍标准支付,且补偿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
跨2008年1月1日的工作年限:2008年之前入职的,补偿年限仅从2008年1月1日起算;之后入职的按实际工作年限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