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疗期满后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问题,我结合实务经验为您分析如下: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医疗期满后协商解除属于用人单位提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的情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6条和第46条规定,这种情况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具体计算标准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6个月以上不满1年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这里的月工资是指解除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需要特别提醒的是:
1.如果医疗期满后劳动者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合同,此时除经济补偿金外,还需支付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
2.协商过程中要注意保留书面协议,明确解除性质及补偿金额,避免后续争议。建议您可以先计算自己的工作年限和平均工资,作为协商基础。如果单位提出的补偿方案明显低于法定标准,可以要求调整。协商不成时,可以考虑通过劳动仲裁维护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