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签约、履约行为,提高合同管理,防范合同风险, 维护企业合法利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将企业合同审核流程要求如下:
1、凡属公司生产经营合同(除当期一次性消耗低值易耗品的零星采购业务外),一律采取书面形式签订合同,严禁口头协议和非正式书面协议,杜绝合同履行在先、签订在后的行为。
2、合同分类:
(1)投资合同、融资合同
(2)施工合同
(3)分包合同
(4)采购合同
(5)租赁合同
(6)内部承包合同
(7)其他合同
3、公司必须组织合同评审,经过洽谈、修改、完善,努力改善合同条件。要求各部门参加、主管领导审核、法律顾问评审、公司总经理审批。
4、合同评审程序
拟定合同要点并交底—gt;公司(分公司)公司(分公司)各部门评审(—gt;分公司将合同及评审意见报公司—gt;公司各部门评审)—gt;主管副经理评审—gt;公司法律顾问评审—gt;公司整理评审意见—gt;评审意见反馈—gt;公司(分公司)修改合同—gt;合同洽谈—gt;洽谈情况及时反馈公司—gt;最终合同报公司签署意见—gt;主管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
5、禁止未经公司进行合同要点审查、交底自行与业主洽谈合同形成正式合同文件后报公司评审的行为;禁止未按公司要求评审合同擅自签订合同的行为,否则由当事人承担习惯经济、法律责任。
6、以公司名义对外发出的经济类函件需经公司审核批准后,方可对外发出。
7、 合同评审的基础资料
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提供以下基础资料:发包人基本情况、项目基本情况说明;分包或供方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证明资料;招投标文件及询标、评标资料、往来函件等相关资料;成本及效益分析;资金计划及筹措说明(垫资及资金投入较大时需提供此说明);中标通知书;合同;分公司或项目经理部评审意见。
8、一般情况下,合同评审时间为自收到评审文件起72小时内完成,加急合同评审时间不少于24小时;合同评审人员必须签署明确意见,不得以口头代替或只签名不表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