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已缴纳工伤保险
1.单位在规定的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
2.单位或职工本人准备好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医疗费用发票等材料。
3.向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社保基金支付费用。
(二)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
1.先与单位协商赔偿事宜。
2.若协商不成,在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单位支付赔偿金。
3.若对仲裁结果不服,在规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