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电瓶车主责被汽车撞,先由汽车交强险在限额内赔偿电瓶车方损失,超出部分按双方过错比例分担,汽车方一般承担不超30%责任,双方可协商,协商不成可诉讼解决。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赔偿需先确定双方损失。汽车交强险有明确的责任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万元,会先在此范围内赔偿电瓶车方。超出交强险部分,按过错比例分担。由于电瓶车主责,汽车方通常承担不超过30%的赔偿责任,电瓶车方自行承担约70%损失。若双方能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可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果,电瓶车方或汽车方都能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赔偿争议。如果您在类似事故赔偿中遇到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