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单位已缴纳工伤保险,职工可要求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同时要求单位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二)若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职工可要求单位承担原本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和单位支付的全部费用。
(三)职工先结合当地规定,明确具体赔偿项目和标准后与单位协商赔偿。
(四)若协商不成,可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途径维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