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断发包方是否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要关注其行为和财务状况。若有转移财产、逃匿或有能力支付却不支付且数额大,经政府部门责令仍不支付,可能构成犯罪。
(二)当发包方合法分包且按约支付工程款,工资未付是分包方问题时,一般不构成。但截留工程款致工资无法支付,可能被认定构成。
(三)劳动者认为发包方拒不支付,可先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责令后仍不支付且数额较大等,可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