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 《临时身份证管理暂行规定》中关于发证范围的规定,由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受理申领、换领、补领身份证手续的原则。对在异地投资开发、务工经商、被聘受雇、出差旅游等人员丢失身份证的,一律由其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补发身份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批准为不属于发证范围的人制发身份证,坚决杜绝和认真查处制发“关系证”、“人情证”、“异地证”的违纪违法行为。对不符合审批手续或不属于发证范围的,各制证中心(所)不得予以制证。违反规定的,要追究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对利用发证工作之便索贿受贿的,要依法严肃处理。 根据规定,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 想在异地办理临时身份证的朋友,只有回老家,当然也可以让老家的亲人帮忙办理,提供户口本就行。不过,可以在所在地公安局分局办理遗失证明,但也需要提供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