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工伤报销剩余部分是否由单位负担要分情况,符合相关目录只是社保报销有比例限制的剩余部分通常由单位承担;超标准费用在单位尽到告知义务时一般由职工承担,因单位原因产生的超标准费用单位担责。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保障劳动者权益、支付工伤待遇是单位的法定义务。当工伤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仅因社保报销比例限制产生剩余,单位承担该部分费用合理合法。而对于超标准费用,若单位已尽合理告知义务,职工应自行承担;若因单位未及时申报工伤等原因导致超标准费用产生,单位要承担相应责任。工伤报销涉及的情况较为复杂,每个案例都有其特殊性。如果对工伤报销剩余部分的负担问题存在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准确、详细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