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购房合同后,应该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按时交付房屋。实践中,开发商由于各种原因可能无法按时交付房屋。但无论什么原因,只要不是不可抗力的情况出现,开发商逾期交房都构成违约。
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应在合同中明确开发商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开发商逾期交房的,每逾期一日按房价款的一定比例作为违约金,直到开发商依照法律和合同规定实际交付之日止;逾期超过一定期限的购房者有权解除购房合同,开发商除应购房者退还房价款本息外,还应支付违约金。
转卖的购房合同与开发商表示面对开发商逾期交房的行为,如果在买卖合同中有明确的约定违约责任,购房者可按照合同的约定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如果没有明确约定违约金的数额的,可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