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要求其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二)若双方协商一致或因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等情形解除,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三)劳动者主动辞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用人单位无需支付赔偿或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