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买商铺拿不到租金想退房,若合同有约定可依约解除合同并要求退款赔偿;若合同无约定,可搜集证据证明开发商违约,发出书面解除通知,开发商不配合可起诉,同时要注意及时主张权利。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规定,合同遵循意思自治原则。若买卖合同中约定未收到租金可退房,那么购房者有权依约书面通知开发商解除合同,开发商需退款并赔偿损失。若合同无此约定,当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时,当事人可解除合同。所以购房者可搜集未收到租金等证据证明开发商违约,书面通知开发商解除合同。若开发商不配合,购房者可向法院起诉,请求解除合同、返还购房款并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不过要及时主张权利,否则可能超过诉讼时效。若在处理此类问题上有任何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