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离职一年半申请赔偿,一般因超过一年仲裁时效而丧失胜诉权,不建议申请赔偿。
(二)若能找到证据证明在时效期间内有向对方主张权利、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对方同意履行义务等情况,仲裁时效中断,可申请赔偿。
(三)要是有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导致不能在规定时效内申请仲裁,仲裁时效中止,待原因消除后继续计算,可在剩余时效内申请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