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被辞退时没有录音证据,可通过收集书面材料、工作相关材料、同事证人证言等多途径收集证据维权,协商不成还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在被辞退无录音证据的情况下,书面材料如辞退通知、离职证明等,能直接证明辞退事实,是重要的维权证据;工作证、考勤记录、工资条、社保缴纳记录等工作相关材料,可证明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及工作期限,为维权提供基础支撑;同事目睹辞退过程,其证人证言也具有一定证明力。当与单位协商不成时,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单位进行调查,劳动仲裁会根据双方证据审理案件。多途径收集证据,能更有力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若在维权过程中遇到问题或有更多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更详细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