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中,若主张合同成立生效,需拿出书面合同,证明双方已完成签字或盖章,同时提供支付购房款凭证、银行转账记录等,以此证实合同已实际履行。
(2)当主张对方违约时,应提供合同里约定的义务条款,以及证明己方依约履行的证据,如按时付款证明;还需收集对方违约的证据,例如未按时交房的通知、质量问题的鉴定报告等。
(3)若主张解除合同,除了上述违约证据外,还得证明符合约定或法定的解除条件,比如催告对方履行的通知及合理期限的证明。
(4)主张赔偿损失时,要提供损失的证据,像修复房屋质量问题的费用发票、因延期交房造成的租金损失证明等。
提醒:
不同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情况复杂多样,证据的收集和运用有不同要求,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