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员工辞职工资未一次性结清,可先尝试与用人单位友好协商,表明要求一次性结清工资的诉求。
(二)若协商无果,可向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工资。
(三)若用人单位在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后仍逾期不支付,员工可获得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标准的赔偿金。
(四)员工也可以选择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