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烟道的商铺不准做餐饮。 法律依据: 《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相关限定如下:
第九条申请人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议餐饮服务许可申请应当具有以下基本要求:
(一)具有与制作供应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置和食品加工、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限定的距离;
(二)具有与制作供应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洗手、采光、照明、通风、冷冻冷藏、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置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三)具有经食品安全训练、符合相关要求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以及与本单位事实上相适应的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规则;
(四)具有合法的布局和加工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互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五)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限定的其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