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形,项目撤销劳动合同无法履行需注意妥善处理,以防范出现劳动争议。
首先,明确客观情形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定义。虽然劳动法律法规对此没有明确规定,但从实践来看,通常是指非因劳动者及用人单位主观原因导致劳动合同无法按原条件继续履行的无法避免的情况,如不可抗力或劳动者丧失从业资格等。
其次,出现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后,用人单位应尽快与劳动者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进行协商,如双方能就变更原劳动合同内容协商达成一致,双方可以按照变更后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只有当用人单位履行与劳动者协商程序且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一致的情形下,用人单位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最后,用人单位应按法律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如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只需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如未能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告知的,用人单位除应支付经济补偿外还应支付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作为代通知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