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选择货币补偿,应主动了解专业评估机构采用的评估方法,如市场比较法、收益法等,保证评估结果合理。同时明确补偿金额包含的各项内容,确保自身应得补偿都计算在内。
(二)若选择产权置换,要仔细对比被拆迁房屋评估价和置换房屋市场价,确认差价结算的公平性。并查看置换房屋的产权情况、质量等。
(三)若对补偿不满,先尝试与拆建单位协商,争取合理补偿;协商不成,可申请行政复议;还可直接提起行政诉讼维护权益。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