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本市工厂搬迁补偿分员工补偿和工厂自身补偿。若搬迁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且未就变更达成协议,工厂要给员工经济补偿;工厂自身补偿涉及厂房、设备等,按相关标准和实际情况确定。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当工厂搬迁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又未就变更合同达成一致时,工厂需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对于工厂自身,根据相关规定,土地、地上建筑物、附属设施等按市场价值评估补偿,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按实际发生补偿,不可搬迁设备按重置成新价补偿,因搬迁导致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按经营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若在工厂搬迁补偿方面存在疑问或遇到难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