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您描述的情况来看,您的情况确实比较特殊。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工伤职工有权获得医疗费用、伤残津贴等各项待遇。您的情况有几个关键点需要注意:首先,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都已经完成,这是维权的有利基础。但2018年受伤至今已经超过5年,需要考虑诉讼时效问题。不过您一直在持续治疗,时效可能从最后一次治疗结束起算。其次,单位未支付医疗费的行为明显违法。根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承担工伤职工的医疗费用。建议您先整理保存好所有医疗票据、治疗记录等证据。关于起诉问题,建议您可以考虑以下步骤:
1. 先尝试与单位协商,要求支付拖欠的医疗费
2. 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3. 必要时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医疗费和相应补偿考虑到您是一级伤残,行动不便,建议委托家人或律师协助处理。如果需要,我可以帮您进一步分析具体证据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