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超六个月未执行,可向上一级法院申请执行,应及时收集法院未执行的相关证据材料,整理好执行申请相关的法律文书等资料后向上一级法院提交申请。
(二)有明确财产线索时,关注执行法院是否在60日内执结,可定期与执行法院沟通了解执行进度。
(三)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自行或通过律师等渠道留意被执行人财产状况,发现财产后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四)出现法定终结执行情形,留意法院动态,若法院未及时裁定,可提醒法院按规定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