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污蔑诽谤,家长或监护人要切实履行管教责任,引导其认识行为错误。
(二)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虽然一般不负刑事责任,但也要通过学校、家庭等多方面对其进行教育和正确引导。
(三)已满16周岁达到情节严重标准构成诽谤罪的未成年人,一方面要接受法律惩处,不过会从轻或减轻处罚;另一方面,监护人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弥补受害者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之一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