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公司对员工宿舍物品丢失是否负责要视情况而定,若公司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导致物品丢失需担责,若已尽义务且因员工自身保管不善丢失则无需担责,第三人盗窃导致丢失应向第三人索赔。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公司若对员工宿舍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却未履行,比如承诺提供安保服务却未安排人员巡逻,从而造成员工物品丢失,公司就需承担一定赔偿责任。相反,若公司尽到了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像门锁正常、监控无异常,而物品丢失是员工自己未妥善保管财物,如未锁好门窗等原因造成,公司通常不用承担责任。若明确是第三人盗窃致使物品丢失,员工应向该第三人主张赔偿。如果遇到员工宿舍物品丢失且对公司是否担责存在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清晰了解自身权益和应对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