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买卖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2、虽然房贷没有还清,但那只是说你有欠款,有外债,不能否定的是,你具有房屋所有权,所以,出卖按揭房屋的合同是否有效你就有处置房屋的权利,你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就是合法有效的。
3、这里涉及的是买卖合同的效力问题。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给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买卖是商品交换最普遍的形式,也是典型的有偿合同。只要是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依法签订的合同,除了采取欺诈、胁迫、恶意串通等手段签订的合同以外,都具有法律效力。现实生活中,可以说99.9%以上的买卖合同都是合法有效的。
4、《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5、《合同法》第一百三十条规定: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6、《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二条规定:出卖的标的物,应当属于出卖人所有或者出卖人有权处分。
7、《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