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你咨询的没有购资质签订的购房合同有效吗这个只要是要求办理房产过户登记的案件,无论是房屋买卖合同、以房抵债协议等纠纷,一概需要提出诉求的乙方当事人到房产所在地房地产登记机构要求出具《购房资格证明》。
二、在此类诉讼中,要求过户的当事人有购房资格(以《购房资格证明》为准)则可以支持其诉讼请求,否则会予以驳回。
三、当事人不能提交《购房资格证明》的,或者《购房资格证明》无法证明其符合在本地购房的资格的情况下,人民法院驳回去诉讼请求有明确的法律依据,那就是《合同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项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手房买卖过程中,难免会遇到这种情况,那就是在签订买卖合同的时候没有购房资格,仍然签订了买卖合同,这么做的原因无非有以下几种可能:
1、买家预计在过户的时候社保、个税会符合要求,结果由于计算方法等出现认知上的错误导致其并未在过户之前取得购房资格;
2、买家预计在过户的时候自己会成功落户广州市,取得本地户籍,结果户口迁移过程中出现意外,导致其并未在过户之前取得购房资格;
3、买家按照现行规定,即将成为非本市户籍高层次人才,提前签署买卖合同,结果并未达到本市户籍高层次人才的要求,导致其并未在过户之前取得购房资格 ;
4、买家本身符合绿色通道的条件,但是在提供有关绿色通道有关程序资料的过程中未能提交,导致其并未在过户之前取得购房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