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议离婚
双方要准备好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外国人额外需提供有效护照或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然后前往中国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二)诉讼离婚
原告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结婚证、原告身份证明、被告身份材料(如护照等能证明身份的证件)。若有子女,要提供子女出生证明;涉及财产分割,需提供财产产权证明等。境外形成的证据材料可能要进行公证、认证。
此外,不同地区对材料要求有别,办理前提前咨询当地婚姻登记机关或法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一条规定,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承认和执行的,可以由当事人直接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也可以由外国法院依照该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或者按照互惠原则,请求人民法院承认和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