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提前准备好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能证明身份的材料,确保原被告身份符合诉讼要求。
(二)要证明房屋买卖关系存在,收集房屋买卖合同、购房款支付凭证、房屋产权证书等资料,以此确定买卖行为合法有效。
(三)涉及房屋质量问题,及时进行房屋质量检测,留存维修记录、拍摄照片与视频,证明房屋质量瑕疵及对使用的影响。
(四)主张逾期交房或办证违约责任,留意合同约定的交房及办证时间,保管开发商通知交房的文件、实际交房时间证明等。
(五)存在口头协议时,收集证人证言、电话录音、聊天记录等作为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