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寻求律师服务处理工伤案件的当事人来说,要明确不能找采用全风险代理收费的律师。需警惕个别不良律师违规操作全风险代理,避免陷入不合理收费陷阱。
(二)在与律师沟通收费时,充分了解不同收费方式。如计件收费,明确每件收费标准;按标的额比值收费,清楚比值计算方式等。
(三)全面考量案件情况,若案件简单、事实清楚,可倾向选择固定金额收费方式;若涉及赔偿金额大、法律关系复杂,根据实际情况与律师协商合适的收费比值。
法律依据: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时,委托人被告知政府指导价后仍要求实行风险代理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婚姻、继承案件;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
(四)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