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留好所有与治疗相关的票据,这是确定医疗费的关键凭证,比如医院的收费单、检查报告对应的缴费凭证等。
(二)若护理人员有工作,让单位出具收入证明以及因护理请假减少收入的证明;若是雇佣护工,留存好护工合同和支付报酬的记录。
(三)留存好就医过程中的交通票据,如打车发票、公交地铁票据等,以便准确计算交通费。
(四)遵循医疗机构关于营养费的建议,可要求医生在病历或诊断证明中明确记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